当然,不是说冷门的东西就一定没机会,但是鼓励大家去做热门、需求旺盛的东西,肯定算不上是什么错误吧?  错误之2  作为一个内容产品,它的获利方式大概就3种,第一种叫做广告,第二种叫做电商,第三种叫做知识付费。内容公司如果不安于做小而美赚钱的公司的话,那可能性就藏在这样的地方。

  阴超:首先我觉得创新是必然的,但是你打造一个从来没有的东西我觉得不可能,从古至今,从中国到外国,所有的人设形象都已经都已经被拍摄或者写成小说,在创新上我们做得更多的是排列组合,我们可以借鉴很多原有的人物设定,做一些新的阐释。这些需求和文案不一样,大部分是非求诸专业团队不可的。